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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检查评估组肯定国家质检总局绩效管理评估工作
    1月31日,政府绩效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检查评估组到国家质检总局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组肯定了国家质检总局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认为质检总局在总局领导重视下,绩效管理评估工作有特点、有力度、有创新、有成效,充分体现了质检行业特点,创造了很多经验,也为下一步政府部门绩效管理提供了范本,希望质检总局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对“推行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要求,在政府部门绩效管理方面继续进行有益探索。国家质检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质检总局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支树平向检查评估组介绍了开展政府部门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相关情况。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炜,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张沁荣参加了会见。

   支树平用“有认识、有领导、有保障、有办法、有落实”概括了国家质检总局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第一,有认识。十八大报告提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可以说是“中央有要求,现实有需求,质检有责任”,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质检总局作为管质量的部门,总局党组对绩效管理一向看得比较重、抓得比较实,此前已经在国家部委层面首家运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管理的探索,2011年6月被政府绩效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为“国务院机构机关工作绩效管理”的试点部门之一,我们感到责任重大。第二,有领导。质检总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三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推进指导试点工作,一把手在总局机关及直属系统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动员视频会议上直接动员,共有近万人参加了视频动员大会。每次绩效考核的结果,都要由党组会研究商定。第三,有保障。国家质检总局专门成立了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下设4个工作小组,各直属局设专(兼)职绩效办,各司局、事业单位设联络员,基本形成了由领导小组、绩效办、工作组、联络员组成的“四级联动”工作格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有专门的保障经费。第四,有办法。制度建设是建立长效机制的根本,国家质检总局机关制定出台了“一办法六细则”,包括机关绩效考核办法和年度重点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评价、突出成绩加分、联席会议等6个考核实施细则,此后又分别制定出台了对直属检验检疫局、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其细则,为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第五,有落实。在对全国质检系统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狠抓了绩效管理理论与操作的培训学习,并采用半年考核、年度考核等方式有序推进,还编发了近80期绩效简报重点介绍推广各单位的经验做法。到目前为止,试点工作全部覆盖了总局机关21个司局、13个直属事业单位以及3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其中司局机关全部考核到处室和个人,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局全部考核到内部处室和下属单位,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绩效考核全覆盖。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机关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形成了相互竞争、比学赶超的氛围。支树平同时指出,这项工作还有差距,还有一些薄弱环节,尤其还有许多值得继续探索,持续改进的地方,需要更加努力,精细地探索推进。

   随后,检查评估组听取了总局绩效办的情况汇报,查阅了绩效文件汇编和调查问卷等相关资料,召开了6个单位的座谈会并进行个别谈话,并到中国标准院、中国计量院进行了实地调研。